案例分析--授权委托权限不明
真实案例:
张女士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了武汉市某区的一套房子,但所见到的卖方刘女士并不是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刘女士说她是房主的表姐,房主委托其代理出售房屋,并拿出了传真版的授权委托书,这时候张女士就信以为真了,顺利地跟刘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付了5万元定金,正当张女士沉浸在购房的兴奋之中时,突然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起诉张女士的是房屋的真正房主郭先生,郭先生称其并没有委托任何人卖房,因此要求确认刘女士与张女士所签的买卖合同无效。
律师提示:
(1)购房人应严格审查卖房人的身份。
(2)购房人应严格审查受托人的身份及受托人的受托权限,必须要求受托人出示《授权委托书》
原件,必要时要求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3)如果房主在国外,授权国内的其他人进行出售,必须要求 提供经过公证及见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