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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申请按揭贷款的法律风险

点击次数:723 次  更新时间:2020-06-25


购房者申请按揭贷款的法律风险

房价太高,买方通过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形式支付房款是最常见的。个人住房贷款是最容易办理的,只要符合一定的条款都可以申请。如果能申请贷款来支付房款那最好了,资金是有它的时间价值的,因为贷款的利率低,如果你能用贷款来支付房款,实际上你是占便宜的,现在你到社会上去融资,融资成本至少年利率30%,而贷款的年利率现在只有6%左右。

申请银行按揭贷款有两种结果:

1)申请不到贷款。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后,买方向银行申请贷款,但最后审核没有通过。这时该如何处理?对于买方来说如果能用现金的方式来补足,那可以继续交易,如果数额过大,无法用现金方式来补足,这时候买方当然希望解除合同,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对于卖方来说,如果买方贷不到款则导致其没钱付房款,一般也会同意解除合同,退还已经收取的购房款。

2)申请贷款额度不足。如,本来申请了7成的贷款,最后只批了5成,这时候的不足部分就得由买方在过户之前补足。在贷款额度不足的情形下,买方要求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一般卖方是不会同意的,卖方会让买方补足在过户。

买方在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时候,一旦出现这两种情形都会非常被动。所以买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前,甚至在签订居间合同之前就一定要到银行落实清楚自己到底能不能贷到款,能贷到多少额度的。如果出现上述两种情况,都得怪买方事先没有落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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