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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孕妇,被人打了

描述:你好,我是一个孕妇,被别人打了。我现在想要那个人坐牢。我可以告那个人吗?

姜女士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经过我们专家会诊后,现给出以下诊断意见:
1、您的问题焦点在于“对方能否被追究刑事责任”以及“你能否向其提起诉讼”。鉴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委托律师,或者和律师针对详细情况面谈。
2、根据法律规定规定,如果伤情鉴定是轻伤以上可要求公安立案侦查,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3、另外对于给你造成的伤情等,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5、《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以上对您的回复。如果您需要我们的专家帮助处理,请到挂号处预约。谢谢!

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是不是由我来告他呢?
如果构成刑事犯罪标准,这个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原来如此。谢谢您们的回复。因为很多还有很多细节,我也确实需要和你们详谈。
谢谢您打赏的50元。您可以到挂号处预约,也可以根据“联系我们”的地址上门,上门前请提前预约,我们便于安排时间接待。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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