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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中的税费收取

点击次数:862 次  更新时间:2020-03-27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产赠与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房屋赠与手续在2014年后归房地局办理(湖北地区)。

赠与时所需要缴纳主要税费为:契税、个税。赠与的房产再交易时需要缴纳主要税费为:个税、契税、房产增值税(满2年免)、偶然所得税。特别说明:直系亲属之间赠与的房产再交易时无需缴纳20%的偶然所得税。非直系亲属之间赠与的房产再交易时需缴纳20%的偶然所得税。若所在城市有限购政策,赠与人赠予房屋后依然需要满足相应期限才可解除限购。若所在城市有限售政策,受赠人获赠房屋后,该房屋依然按原限售时间执行。补充说明:直系亲属为(外)祖父母、父母、妻、子、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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