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涉及的税费有哪些?
房屋买卖行为涉及的税费种类繁多,主要有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根据买卖双方具体如下:
卖方应缴纳税费
(一).增值税
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转让购买的住房
(1).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包括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例外情形: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二).个人所得税
(1)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
(2)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对其实行核定征税。按成交价格×1%征收率,其中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3)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住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印花税
按照所载金额的0.5‰计算,其中: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不包含商铺,商铺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四).土地增值税
(1)个人转让住房免土地增值税;【a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例外情形: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不使用该规定。
(二)印花税
根据成交金额的0.5‰计算。其中: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不包括商铺,商铺按规定征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