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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能否退回?

点击次数:822 次  更新时间:2020-06-11

购房定金能否退回?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根据定金合同的规定,你签了认购协议,交了定金,就需要履行后期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义务。如果反悔买房,大多数情况是不能退回定金的,但也有例外。

   第一种,开发商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只有取得了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才能出售房屋,一些开发商为了能够提早回笼资金就在没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提前售房,该种情况下签订的认购协议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定金自然可以要求其退回。

   第二种,隐瞒房屋不利因素或做虚假承诺,如宣称该房屋属于学区房,实际上并不属于。开发商往往利用客户信息缺失的原因来引诱其签订认购协议。实际上后期开发商并不在合同中保证该房属于学区房。

   第三种,通过团购费等方式收取高于备案价的费用,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开发商收取团购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针对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不正当经营行为,住建部于2016年10月14日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作出了明确界定。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其中第六种为: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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